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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内资公司所需资料及办理程序
一、公司名称网上申报。名称核准时,需准备:
(1)全体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各股东的出资额及比例(百分比)
(3)拟订公司名称1-15个
(4)拟订公司经营范围
注:部分名称核下来有近音近形公司,如想使用需股东填写承诺书。
二、所需资料:
(1)公司法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股东身份证件;
(5)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公司租房合同原件及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注册程序:
(1)企业名称网上申报(2-3个工作日)
(2)如果有特殊经营范围的需去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许可证(卫防、消防、治安、环保、科委)
(3)公司租房合同原件及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4)公司设立网上申报(2-3个工作日)
(5)提交工商局审批,2-3个工作日即可拿到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6)公章(需提供公章刻印店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法人身份证件向公安部门备案)
四、财务税务程序
(1)凭营业执照、公章、财务章、法人章、法人身份证等到自己觉得方便的银行开设公司基本账户。
(2)取得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后,办理好一户通手续。
(3)税务报到,办理VPDN,取得地税注册码。
(4)如需办理一般纳税人,可向税务提交申请材料。
投资者的合法资格证明是指
1、中方:投资者为企业的,出具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资者为事业法人的,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外方:投资者为企业的,出具企业所在国(地区)注册机关核发的注册证书;投资者为自然人的,提交其护照复印件或长期居留证明。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中方投资者名录》、《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
2、合同、章程(设立外商独资企业,仅需提交章程);
3、审批机关的批复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4、投资各方的合法资格证明;
5、投资各方的资信证明;
6、《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指定(委托)书》;
8、《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9、经营范围涉及前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后置审批的应提交《承诺书》。
除上述***文件外,还应提交打印的投资者名录和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名录各一份。
2、合同、章程(设立外商独资企业,仅需提交章程);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指定(委托)书》;
3、董事会决议;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5、变更下列事项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变更名称:
(1)《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办理名称变更预先登记请您参看如何办理名称预先登记》的相关内容 );
(2)审批机关的批复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1;
(3)合同、章程修办议。
增加投资总额、注册资本:
(1)合同、章程修改协议;
(2)验资报告;
(3)审批机关的批复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1。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减少注册资本:
(1)合同、章程修改协议;
(2)审批机关的批复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1;
(3)三次减资公告的报样(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后,方受理您的减资申请);
(4)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减资说明(内容包括减资原因、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的情况,减资后不会侵犯债权人利益的承诺);
(5)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的查帐报告
变更企业类别:
(1)合同、章程修改协议;
(2)审批机关的批复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1;
变更股东:
(1)股权转让协议;
(2)受让方的合法资格证明和资信证明;
(3)合同、章程修改协议;
(4)审批机关的批复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1。
变更股东名称或姓名:
(1)审批机关的批复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1;
(2)合同、章程修改协议;
(3)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的证明;
(4)变更后的股东资格证明。
变更经营期限:
(l)合同、章程修改协议;
(2)审批机关的批复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1。
变更经营范围:
(1)合同、章程修改协议;
(2)审批机关的批复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1;
(3)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审批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后置审批的,应提交《承诺书》
申请在外埠增设分支(办事)机构:
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销分支(办事)机构的,需在营业执照上注明的:
(1)分支(办事)机构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证明;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变更经营范围:
1、《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清算报告或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
4、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5、税务机关、海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6、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三次注销公告的报样(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后,方受理您的注销申请);
7、《指定(委托)书》;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9、公章;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备案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根据不同的备案事项,还需要提交的以下文件、证件;
修改章程:
(1)修改后的合同、章程或合同、章程修正案(外商独资企业只需提交章程);
(2)审批机关的批复;
(3)董事会决议;
变更总经理、董事:
(1)填妥《企业备案申请书》中的《董事会成员、经理任职证明》表;
(2)董事会决议(变更董事可不提交董事会决议)
办理非货币出资的财产转移: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申请删除经营范围中后置标注内容的:
(l)有关专项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2)《企业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变更出资方式:
(1)董事会决议
(2)审批机关批准文件;
(3)合同、章程修改协议;
(4)加盖本企业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涉及营业执照变动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内部股权转让导致股权比例变动:
(1)股权转让协议;
(2)修改后的合同、章程或合同、章程修正案(外商独资企业只需提交章程);
(3)加盖本企业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4)审批机关的批复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
已经设立分支(办事)机构,需在营业执照上注明的:
(l)《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2) 加盖本企业公章的分支(办事)机构《营业执照》;
股权质押:
(1)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2)董事会或投资者同意将股权质押的决议;
(3)出质人与质权人签订的质押合同;
(4)由所投资企业出具的出质人的出资证明;
(5)验资报告;
(6)加盖本企业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解除股质押:
(1)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2)出质人与质权人签订的解除质押协议;
(3)加盖本企业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外商投资企业作为股东或发起人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加盖本企业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注册资本已经缴足的验资报告(如执照已注明注册资本已缴足的,可不用提交);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已开始赢利的审计报告(附资产负债表,报告应明确公司自成立至今的累计赢利及亏损数额);
6、税务机关出具的缴纳所得税或减免所得税的证明;
7、被投资企业经营限制外商投资项目的,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新设立企业提交);
9、《指定(委托)书》;
特别提请注意:
如外商投资企业以收购股权的方式投资,还应提交被投资公司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如外商投资企业以固定资产投资,涉及减少原企业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或经营范围变化的,应出具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或审批机关逾期未答复但已签收其申请的签收凭证。
外商投资企业分段发照延期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验资报告;
3、《指定(委托)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执照上未加盖年检章和加贴年检标记的,应出具年检合格证明);
未按期缴纳出资而申请延期的,应提交审批机关同意延期出资的批复和相应的董事会决议及合同、章程修改协议
执照丢失、损毁申请补发执照:
1、《指定(委托书)》;
2、全体董事(无董事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情况说明;
3、公开发行的报刊上登载执照挂失作废声明的报样;4、《(增减、补)证照申请表》;
申请增发执照副本:
1、《指定(委托)书》;
2、《增(减、补)证照申请表》;
杭州企业年检需提供的资料
1、年检报告书。
2、营业执照正、副本。
3、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4、一人有限公司、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从事金融、证劵、保险、验资、评估、担保、房地产经纪、中介代理公司、注册资金实行分期到位还没全额缴齐的公司、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出资等违法行为的公司应提交会计师事务出具的审计报告。
5、企业经营范围中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并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的复印件,广告经营企业需***行广告经营资格检查,而后参加工商年检。
6、非法人分支机构(包括分公司)应提交总公司上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总公司的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
7、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供全部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已经进入清算的企业还应提交企业已进入清算的报告,报告应当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属于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的清算组《备案核准通知书》和企业全部营业执照正、副本。
一、提交资料
1、企业法人年检报告书;
2、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副本)、批准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5、2008年12月份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6、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公司设立分公司的,还应提交加盖公司公章的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根据***工商总局的要求,下列类型企业年检时提交审计报告:
① 一人有限公司
② 上市股份公司和从事金融、证券、期货的公司
③ 从事保险、验资、评估、担保、房地产经纪、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登记代理的公司
④ 注册资本分期缴付未全额缴齐的公司
⑤ 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出资、抽逃资金违法行为的公司
9、社会保险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10、企业公章。
注:各种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印章,经办人须签署“姓名”。
杭州企业年检流程
一、企业网上申报年检流程
企业具备上网条件,采取网上申报年检的方式,流程是:
1、企业登陆“杭州市企业网上年检系统”;
2、企业按照提示进行网上注册和网上申报;
3、企业网上提交成功后,5日后查看年检结果,如果初审通过年检,按照提示打印相关材料,并按照提示带相关材料7日内到相关工商所报送年检材料,缴纳年检费,领取营业执照;
4、企业年检结束。
二、企业手工申报年检流程
企业不具备上网条件,采取手工申报年检的方式,流程是:
1、杭州企业年检到管片工商所领取年检报告书;
2、企业填写年检报告书;
3、企业按照要求带齐相关材料向管片工商所报送;
4、工商所审查通过后,企业缴纳年检费,领取营业执照;
5、杭州企业年检结束。
杭州工商年检流程
一、工商所网上申报年检流程
网上年检是市政府优化投资环境,减轻企业负担,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的改革举措,是企业年检改革的发展方向。各工商所要积极采取措施,推动具备上网条件的企业网上申报年检。企业具备上网条件,采取网上申报年检的方式,工商所的流程是:
1、在杭州工商年检开始前,工商所根据年检通知和日常监管掌握的实际情况,在网上对所有企业进行标注;
2、在年检开始后,工商所要每天上网,对已经在网上申报年检的企业进行审查,并给予审查结论。
3、按照规定,收取网上初审通过年检企业报送的年检材料;
4、收取年检费,在营业执照上加帖年检标识或加盖年检戳记,发还营业执照;
5、对已经报送年检材料的企业,在网上提交年检数据。
二、企业手工申报年检流程
企业不具备上网条件,采取手工申报年检的方式,流程是:
1、企业到管片工商所领取年检报告书时,发放报告书并讲明填写要求、申报时间和须提交的材料以及注意事项; 2、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于免审企业,只要企业提交的材料齐备,应当场通过年检,对***审查的企业企业提交的材料齐备后开出年检受理单;
3、对杭州工商年检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给予审查结论;
4、收取年检费,在营业执照上加帖年检标识或加盖年检戳记,发还营业执照。
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或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验资分为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
一、设立验资
设立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验单位申请设立登记(公司成立)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的审验,包括分期出资的首期出资验资。
需提供的资料
(1)被审验单位的设立登记申请书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需要审批的);
(2)被审验单位出资者签署的与出资有关的协议、合同、章程;
(3)出资者(股东)主体资格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者自然人身份证;
(4)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即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5)被审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即确认书)
(6)全体股东(出资者)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和委托文件、代表或代理人的身份证;
(7)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被审验单位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房产证及租赁合同);
(9)银行收款凭证(缴款单)、对账单及银行询证函(需银行盖章);
(10)验资事项声明书(需股东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11)被审验单位确认的货币出资清单、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需股东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12)拟设立企业关于依法建立会计账簿等事项的书面声明(需法定代表签字);
二、 变更验资
变更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验单位申请变更登记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情况进行的审验。包括分期出资的非首期出资验资。
需提供的资料
(1)被审验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被审验单位董事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的变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的决议;
(3)政府有关部门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事宜的批准文件(需要审批的);
(4)经批准(全体股东签署)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增加或减少前后的协议、章程;
(5)注册资本变、实收资本变更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以往的验资报告及相关资料;
(7)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增加或减少前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8)被审验单位提供的有关以前各期出资已到位、出资者未抽逃或未抽回出资的书面声明(全体股东签名及单位盖章);
(9)银行开户文件、收款凭证(缴款单)、对账单及银行询证函(需银行盖章);
(10)验资事项声明(需全体股东签名,单位盖章);
(11)被审验单位确认的货币出资清单、新增(本期)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及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情况明细表;(需全体股东签名,单位盖章);
(12)与减资有关的报纸公告、债务清偿报告或债务担保证明;
(13)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增加或减少前近一期的财务报表日的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付款明细清单,大额单位询证函、往来款原始单据;
(14)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增加或减少前近一期的财务报表日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明细清单及大额款项的原始单据,产权证明
(15)报表日的现金盘点表、银行对帐单、纳税申报表,验资日的所有银行对帐单。
(16)凭证、账本。
(17)有关股权转让的协议、决议、批准文件,证明股权转让的法律意见书或公证书等法定文件及办理股款交割的凭证;
(18)相关会计处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