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介绍_厦门律师之道

评论: 0 浏览:527 发表于:2017-10-11
分享到:

  前款所称严重事故隐患,主要包括:

  (一)非法生产或者利用废旧零部件拼装的;

  (二)主要部件、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或者缺失的;

  (三)***明令淘汰的;

  (四)因电梯设备本体原因导致检验不合格的。

  报废电梯的,应当委托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具有资质的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进行拆除,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置。

  第二十三条 住宅小区的电梯依法进行更新、改造、修理,其费用的筹集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一)已建立专项维修资金且专项维修资金足够支付更新、改造、修理费用的,由业主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规定持有关资料向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提取专项维修资金,并专门用于电梯更新、改造、修理;

  (二)未建立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的,相关业主对费用承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

  (三)对费用筹集、整改方案等达不成一致的,在建设、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指导下,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组织电梯使用单位、业主代表共同商议,确定电梯更新、改造、修理方案和费用筹集方案。

  业主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电梯更新、改造、修理费用。

  第二十四条 建立电梯安全公共服务平台,包括电梯安全监察平台和服务平台。电梯安全公共服务平台应当与电梯安全应急处置中心有效衔接,实现信息共享。

  电梯安全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由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

关注“258企业服务平台“官方微信公众号,每日获取最新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点击查询有关“厦门律师之道”的产品。 你也可以自己
发布有关“厦门律师之道”的信息,等待客户自己找上门!

发布产品
免责声明
【免责声明】本站内容、图片信息均来自于网络,但不保证信息的合理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不对因信息的不合理、不准确或遗漏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如相关信息、图片等如有侵权请联系站长删除处理。

评价

评价(0人参与,0条评价)

  • *手机号码:
  • 免费获取验证码
验证码:
发表

最新评价

更多>>
  1. 原材料
  2. 工业品
  3. 服装服饰
  4. 家居百货
  5. 小商品
  6. 商务服务
你是要采购 吗?
产品分类索引(首字母):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关于258 商务合作 服务条款 法律申明 隐私保护 意见反馈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2-2021 258jituan.com ALL Right Reserved

258集团 版权所有 闽ICP备15004550号-312 "扫黄打非”举报专区 "防诈骗”专区 厦门书生企友通科技有限公司

闽公网安备 35020502000007号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