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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前男友利用GPS不断跟踪并上门骚扰,原告王女士以侵犯隐私权和一般人格权为由,将前男友王先生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害行为,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记者昨天获悉,目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王女士诉称, 2014年7月她与王先生经人介绍相识并开始交往,后发现王先生已婚而提出分手,并将情况告知了王先生妻子,请求帮助制止被告的骚扰行为。
之后王先生妻子与他离婚,王女士又与王先生交往了一段时间。今年3月双方因发生争执而***分手。后王先生通过打电话、发短信、发邮件、追踪等方式,不断对其进行骚扰,经多次报警,王先生得到警告后有所收敛,但之后又原形毕露,长期在小区门口蹲守。原告不堪其扰而搬家,被告又追踪到新住所继续骚扰,在原告再次报警后也没有停止其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