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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条件: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 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 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及转包。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8.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次招标项目所委托的中介机构或其附属机构及其相关人员有任何关联。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8.53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4月17日 09:00至2017年04月2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六号京城大厦A座8层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