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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8日,
广东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的《2016年
食品
监督
抽检信息(2016年第26期 总60期)》显示,近期,该局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13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
粮食及粮食制品,
食用油、
油脂及其制品,
饮料,水
果制品,
蔬菜制品,
炒货食品及
坚果制品,
调味品,
酒类,糖果制品,
水产制品,
蜂产品,
速冻食品,
淀粉及淀粉制品等食品品种共189批次,其中5批次内在质量不合格,不合格食品发现率3.02%。
不合格样品包括:水果制品不合格3批次:标示为普宁市康宝食品厂2016年2月25日生产的规格为238克/盒的甘草榄,***四乙酸二钠超标;标示为普宁市逸宝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1月11日生产的规格为200克/包的潮式爽口榄,二氧化硫残留量、***四乙酸二钠超标;标示为普宁市三味庄食品有限公司(分装)2016年1月28日生产的规格为108克/包的椰子条,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酒类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佛山市高明华醇酒厂有限公司2015年11月7日生产的规格为40%vol;5L的40°纯米酒高明双蒸酒,酒精度不达标。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珠海经济特区佳荣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1月6日生产的规格为454g/罐的芥末小生花生,过氧化值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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