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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香港立法会通过对
饮品的
玻璃瓶征收费用的条例,在港人刚习惯超市
塑料袋收费后,酒、水、奶、茶、
豆浆、
果汁等,只要是玻璃瓶装,也要征收费用。虽然条例规定费用只向经销商征用,但不少市民忧心收费终还是会转嫁到
消费者身上。香港几乎三季高温,家家户户都要在
冰箱里存点饮品,如果喝瓶
啤酒还要付瓶钱,这关系到港人的日常
生活。
付费可促进回收,达到垃圾减量目的;但付费是个难受欢迎的举措,自然会引起一番争议。
配套措施要跟上
条例由法律专家拟定,但实行起来需要可操作的细节。牵扯收费,谁收?收多少?还有奖惩办法等,都要落实到位才能具体执行。
香港特区政府环境局局长黄锦星回应社会争议时表示,***会有附属细则规定收费标准,目前倾向于参考外国的条例,每公升玻璃瓶收1元(港元,下同),750毫升的收0.75元,汽水瓶收0.33元,鲜奶瓶则收0.22元,经销商如果能够证明玻璃瓶将循环使用超过5次,则免于收费。实行细则会经过广泛讨论,争取共识,政府预留了时间,计划于2018年才正式执行。
有葡萄酒进口商表示,每年进口约2万瓶葡萄酒,酒瓶不可能循环再用,如果实施征费,每年可能要缴1.5万元。只向经销商征费,市民未必有感,会继续将瓶子当垃圾扔掉,不如依照塑料袋收费,直接向消费者收费,促使市民将瓶子集中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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